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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高家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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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里是时评的垃圾箱]]></description>
		<pubDate>Wed, 20 Aug 2008 22:59: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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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喜见证件遗失不用登媒体</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753938.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75393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22:59: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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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喜见证件遗失不用登媒体&nbsp;</p>
<p>　　19日，上海市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对市民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充分采纳。其中一条让人耳目一新的规定是，房产证灭失声明不用登媒体。（8月20日新闻晨报）&nbsp;</p>
<p>　　房产证灭失在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之前，需由申请人花钱在新闻媒体上刊登&ldquo;遗失声明&rdquo;，然后拿着广告费收据才给补办，并非上海市一地，也并非补办房产证才有：驾驶执照丢失、不慎弄丢了工作证等等，哪一次不是照此办理？&nbsp;</p>
<p>　　事实上，这些证件遗失声明，往往刊登在报纸、杂志的中缝、分类广告中，在密密麻麻的一大版中，几十个字的遗失声明太不起眼，有几个人会认真看上一眼，记得住有着一长串中英文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号的证件呢？&nbsp;</p>
<p>　　其实，证件遗失在补办之前到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其目的无非是为了&ldquo;广而告之&rdquo;，有关部门在补办时有一个法律依据。但一个证件只是一种书面证明，办理证件的部门索留存的资料，其中具有法律上的公信力，远远比在媒体上刊登的声明有效得多。但选择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而不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依法为遗失者补办证件，除了浪费宝贵的新闻纸，恐怕还有推卸自身监管责任之嫌。&nbsp;</p>
<p>　　房产证或其它证件遗失了，该不该向公众声明呢？也许应该。但这些声明起码应是在相关的媒体上刊登，才能达到公示的目的。而现在，不论什么媒体都能刊登，补办证件的部门&ldquo;只认声明不认人&rdquo;，在给补办证件者增加经济负担，为媒体增添一项广告费收入之外，公示的效果如何，连刊登媒体和有关部门，恐怕也会感到怀疑。&nbsp;</p>
<p>　　上海市规定房产证灭失补办时，通过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市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门户网站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不仅使灭失、遗失声明发布处具有唯一性，有利于发挥公示作用，也有效地减轻了补证人的经济负担，可谓一举多得。因此，笔者期待其它部门在证件遗失补办时，也能借鉴上海市的这一作法，让证件遗失声明不再登媒体！</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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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反垄断别只盯着索赔多少钱</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634290.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634290.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Tue, 19 Aug 2008 16:29:12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634290.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反垄断别只盯着索赔多少钱 </p>
<p>　　日前，商务部正式向董正伟律师发出挂号信函，表示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建议等已经转由外资司处理。由此，微软的反垄断诉讼案终于浮出水面。凭借着董正伟律师&ldquo;10亿美元&rdquo;的索赔金额，微软还是当仁不让地成为了 &ldquo;反垄断最大案&rdquo;。（8月19日新闻晚报） </p>
<p>　　根据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微软软件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据着70%的份额，其垄断嫌疑可以说是&ldquo;地球人都知道&rdquo;。而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将此次诉讼的索赔金额定为10亿美元，也并非信口开河。</p>
<p>　　以10亿美元的天价索赔，当仁不让地成为&ldquo;反垄断最大案&rdquo;。在《反垄断法》刚刚实施的时候，这起诉讼案确实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进而扩大反垄断的&ldquo;宣传效应&rdquo;。但依笔者之见，就反垄断而言，我们却不应盯着&ldquo;索赔多少钱&rdquo;。</p>
<p>　　首先，10亿美元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ldquo;天价&rdquo;，而对于微软来说，不过只是&ldquo;毛毛雨&rdquo;。因为，今年7月18日，微软公布其截止6月30日第四财季的业绩报告显示，第四财季收入比去年同期的134亿美元增长了18%，达到158亿美元，全年600多亿美元的收入，10亿美元的索赔能让他&ldquo;买&rdquo;来多少教训，的确值得怀疑。</p>
<p>　　其次，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对垄断者给予罚款，只是反垄断的一个方面，而&ldquo;责令停止违法行为&rdquo;，无疑才是反垄断的关键。</p>
<p>　　事实上，在市场上受到反垄断诉讼，微软不是首次遇到。去年9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微软的判决，对其开出的罚单是4.97亿欧元。而微软在事后之所以表示&ldquo;这是我们前进过程中判罚最重的决议之一&rdquo;，当然不是就罚单而言。最让他们害怕的，其实是欧洲初审法院维持的另两项处罚措施，即要求微软公司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并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公布技术信息，以方便它们的软件产品与个人电脑上普遍安装的Windows操作系统充分兼容。</p>
<p>　　以索赔的方式让违法者&ldquo;花钱买教训&rdquo;，是诉讼者的权利。但反垄断的实质却不仅仅是索赔，责令违法者停止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才是其根本目的。因此，在对市场垄断行为实施反垄断诉讼时，我们不能只盯着索赔多少钱。</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800篇小结</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480976.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480976.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Sun, 17 Aug 2008 21:58:23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48097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800篇小结</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8220;价廉物美&#8221;不仅应是在奥运</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480583.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480583.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Sun, 17 Aug 2008 21:54:25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480583.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nbsp; 
<p align="center">&ldquo;价廉物美&rdquo;不仅应是在奥运&nbsp;</p>
<p>　　以促进&ldquo;绿色奥运&rdquo;为目的，一年前北京开始实施公交优惠政策，这项政策让人们很欣喜。但随着奥运比赛进入白热化，人们开始担心：后奥运时代，公交票价还会这么便宜吗？（8月17日工人日报）&nbsp;</p>
<p>　　我们知道，在奥运后召开期间，一般人到北京乘车有优惠，只要刷公交磁卡乘坐公交车，连最不优惠的&ldquo;9字头&rdquo;郊区车，也有最多也有2元的八折优惠。他们在享受奥运狂欢的同时，对奥运后票价是否依然这样便宜，有些担心当然毋庸置疑。&nbsp;</p>
<p>　　奥运会对于中国人毕竟是百年一遇。按照我们传统的待客礼遇，宁可勒紧裤腰带，让客人满意也是应该的。虽然说&ldquo;奥运会不能当饭吃&rdquo;，但对于好客的中国人来讲，为了让人在奥运会期间解答唤起，而在会后&ldquo;勒紧裤腰带&rdquo;，也不过是&ldquo;死要面子活受罪&rdquo;式的虚荣而已。&nbsp;</p>
<p>　　其实，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大多数中国人早已超越温饱水平，为所谓的&ldquo;集体荣誉感&rdquo;而&ldquo;勒紧裤腰带&rdquo;，他们早已不会如此自欺欺人。因此，在后奥运时代，会不会依然享受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廉价福利，作为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本身也无可非议。&nbsp;</p>
<p>　　今年8月3日，温家宝总理深入北京考察奥运保障等工作时说，我和刘淇书记立个保证，奥运会后，北京还要保持这么干净，北京要永远干净。的确，奥运会是短暂的，但是留下的精神却是永远的。要让奥运会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乃至国民整体素质提高的&ldquo;兴奋剂&rdquo;，仅仅为了&ldquo;做给外人看&rdquo;，显然失去了最终的意义。&nbsp;</p>
<p>　　十几天的奥运会毕竟是一个特殊时期，而对于各地政府来说，执政为民则是一个永恒主题。如何以奥运精神凝聚国人之心，在后奥运时代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进而让奥运会期间的&ldquo;非常之举&rdquo;，成为推进自身工作的良机，以制度的力量，让奥运精神得以延续，确实在考验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该鄙视的不应是巴西队（评论） </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346159.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346159.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Fri, 15 Aug 2008 22:32:28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34615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该鄙视的不应是巴西队 </p>
<div>　　国奥队结束了北京奥运会上的最后一场比赛，完败给了期待夺冠的巴西国奥队。除了比赛结果之外，赛后的一件小事情也能反映出对手的态度，中国球员赛后都找巴西球员交换球衣，然而对方竟然拒绝了这一提议，让中国球员感到异常地尴尬。（8月15日华西都市报） </div>
<div>&nbsp;</div>
<div>　　输球之后的国奥队，想和对手巴西队交换球衣，也许是想留个纪念，也许是主动示好，却被巴西队无情地拒绝。在一般人看来，巴西队确实有些落井下石的意味。于是，有人指责巴西队说，不管国奥如何弱小，巴西队的傲慢不仅仅是对国奥的侮辱，更是对体育的无礼和轻视（15日《羊城晚报》）。</div>
<div>&nbsp;</div>
<div>　　球场上的国奥队表现如何，中国足球如何不争气，媒体和网上评论已经很多，在这里不需赘言。但就事论事，在笔者看来，巴西队拒绝与中国队交换球衣，该鄙视的其实不应是巴西队。</div>
<div>&nbsp;</div>
<div>　　原本是一番好意，却出现了如此尴尬的场面，用中国人的传统礼仪看，巴西确实有些失礼。但一个背景不能不提：在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时，当时的巴西队也曾由于未和中国球员交换球衣，而在国内引起不小的争议。 </div>
<div>&nbsp;</div>
<div>　　当时的争议如何，我不想再揭伤疤。但以中国人的眼光来看，6年前别人已经拒绝你了，如果他觉得在你家门口打败你有些过意不去，有意与你交换球衣示好，就会主动提出来。但人家不提交换球衣的事，你还&ldquo;都找巴西球员交换球衣&rdquo;，用老百姓一句俚语说，岂不是&ldquo;热脸贴上冷屁股&rdquo;，有&ldquo;死皮赖脸&rdquo;的嫌疑？</div>
<div>&nbsp;</div>
<div>　　对于这件事，有人猜测可能是对手觉得咱们的水平太低了，也有人说在足球的世界里，胜利永远高于一切，懦夫和软弱者是会遭到对手的轻视和不屑一顾。但不管怎么样，一次不给面子还不长记性，该鄙视的难道是巴西队吗？</div>]]></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8220;抑大扬小&#8221;不能只唱&#8220;独角戏&#8221;</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244892.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244892.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Thu, 14 Aug 2008 18:04:31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244892.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ldquo;抑大扬小&rdquo;不能只唱&ldquo;独角戏&rdquo; </p>
<div>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降低。此次调整，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8月14日《中国青年报》） </div>
<div>&nbsp;</div>
<div>　　大排量汽车增加油料消耗，加剧了环境污染，以上调消费税的方式抑制大排量汽车的消费，在国际上也是一种趋势。但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如果单单指望消费税的&ldquo;独角戏&rdquo;，恐难达到限制消费大排量汽车的目的。</div>
<div>&nbsp;</div>
<div>　　首先，上调消费税对主力车型影响有限。我们知道，汽车消费税是针对生产环节征收的，市场上销售的车价里，其实已经包括了汽车消费税在内。而目前在车市的主力车型、排量1.6到2.4升的经济型轿车，不是此次上调的重点。况且，在目前车市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生产商宁可把成本自己消化，也不敢轻易转嫁负担给消费者。 </div>
<div>&nbsp;</div>
<div>　　其次，车价不是大排量汽车消费的&ldquo;阻力&rdquo;。大排量汽车的私人消费群体，主要是先富起来的人群，而这部分人对价格并不特别在乎。上调消费税后，购车一次性支出虽然有所增加，但相对于大排量汽车的舒适性、气派性而言，&ldquo;一次投入终身受益&rdquo;，上调的消费税恐难阻挡这些人的消费热情。</div>
<div>&nbsp;</div>
<div>　　再次，在国际油价高企的情况下，国内低廉的成品油价格，扭曲了购车者的消费理性。有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汽车21.2万辆，其中高耗油的SUV进口数量占到进口车的一半以上，而3.0以上排量的SUV，又占到SUV进口总量的53.2%。原因就在于，低油价导致的养车成本使其可以&ldquo;忽略不计&rdquo;，使大排量汽车仍然对一些特定人群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因此，不将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仅以上调消费税遏制大排量汽车的消费，无疑是&ldquo;头疼医头&rdquo;之举。 </div>
<div>&nbsp;</div>
<div>　　事实上，以燃油税替代养路费，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动议，国家有关机构此后也多次表示，我国将适时推出燃油税。但燃油税&ldquo;千呼万唤不出来&rdquo;，&ldquo;适时&rdquo;成了遥遥无期。因此笔者建议，与其以上调消费税的方式遏制大排量汽车，不如同时开征燃油税，直接让国内油价与国际接轨。高油价的压力，避免上调消费税的&ldquo;独角戏&rdquo;，&ldquo;抑大扬小&rdquo;方可调控有力。</div>]]></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惠民良法不能被&#8220;误解&#8221;消弭</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244847.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244847.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Thu, 14 Aug 2008 18:03:40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244847.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惠民良法不能被&ldquo;误解&rdquo;消弭 </p>
<p>　　今年8月1日，随着深圳市居住证制度的全面推广，暂住证时代彻底结束。过去，只要持身份证和暂住证就可以到车管部门申办驾照业务，但是现在不同了。最近，一些持有临时居住证的市民在申领驾照时被告知，只有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才享有申请驾照业务的权益。（8月14日《南方都市报》） </p>
<p>　　以居住证替代暂住证，将外地来深圳人员摒弃&ldquo;外来&rdquo;、&ldquo;暂住&rdquo;的思维，深圳市这一人口管理模式的创新，被认为是一种理性的改革和惠民良法，甫一实施便受到媒体的好评和外来者的欢迎。应该说，一种全新的管理制度开始实施，必然会出现与现实情况的些许不适应，也是正常现象。但看了《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不能申请驾照业务的报道，却不能被令人产生些许担忧：惠民良法会否被&ldquo;误解&rdquo;消弭？</p>
<p>　　事实上，根据《深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有工作或者是否有房产物业。 而不管是居住证也好，临时居住证也罢，他们申办驾照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开车出行方便。笔者浅见，申办驾照有汽车可以考，没有汽车也无所谓，与有无工作和房产究竟有何关系？</p>
<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91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申办驾照业务需要提交的证明是&ldquo;申请人的身份证明&rdquo;。而《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也规定，《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是暂住证明的一种，当然属于是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拿着合法有效的证明而不能申办驾照，交管部门究竟是如何&ldquo;理解&rdquo;法律的？</p>
<p>　　不可否认，到目前为止，深圳市交管部门告知《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不能申办驾照相关业务，只是&ldquo;暂时&rdquo;，至于最终能不能办理，还有待上级机关的答复。而公众认为交管部门不申办相关业务，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误解，并没有法律依据。但&ldquo;误解&rdquo;归&ldquo;误解&rdquo;，作为申办驾照的行政机关，交管部门拒绝申办，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来深人员，还不是依然&ldquo;望照兴叹&rdquo;？</p>
<p>　　法律规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但不管法律制订者的愿望多么美好，制订出来的法律多么完美，总会有其无法预料和涵盖的新问题。深圳市实施的居住证制度，是为了缩小外来人员与户籍人员享受待遇的差距，增进非户籍人员对深圳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这一点毫无疑问。而《临时居住证》能不能申办驾照的争议，却不能让人担心：惠民良法会否被&ldquo;误解&rdquo;消弭？</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假币是如何变成&#8220;炸弹&#8221;的</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157847.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157847.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Wed, 13 Aug 2008 17:33:3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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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假币是如何变成&ldquo;炸弹&rdquo;的</p>
<p>　　最近，一男子声称在蛇口某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到假币，进而扬言要对该银行驻蛇口办公地点实施爆炸，派出所民警接报后，将涉事男子钟某抓获，对钟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8月13日《南方都市报》）</p>
<p>　　不到两天时间，共拨打市局指挥中心110电话61次；并且在拨打110时，还扬言要炸掉一家银行驻蛇口办公地的大厦。对于如此恐怖的行径，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应该说并不冤枉。但笔者感到疑惑的一个问题却是，区区100元的假币，究竟是如何变成&ldquo;炸弹&rdquo;的？</p>
<p>　　应该说，在柜员机上取到假币，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稀奇：笔者就曾经被柜员机蒙了一次，只不过不是当场发现，自己最终吃了个&ldquo;哑巴亏&rdquo;而已。但是，钟某在柜员机上发现取出假币后，当即拨打110报警，应当说还是&ldquo;有法律意识 &rdquo;的：出警民警也许可以为其作证，确实是取到了一张假币 。</p>
<p>　　遗憾的是，因钟某未能提供在自动柜员机上取到假币的相关证据，民警不能为其维权，银行也按照规定没收其假币。笔者实在感到不解，在柜员机上取到假币，取款人能提供什么证据呢？是让柜员机当即给他开具一个&ldquo;吐出假币&rdquo;的证明，还是取款之前脱光衣服，赤条条的身上只有取款的银行卡和假币？</p>
<p>　　依笔者所知，在消费领域有一种举证倒置的规定，即经营者应提供消费者本人过错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是消费者本人的过错，经营者应承担责任。柜员机作为金融机构的延伸服务项目，保证取款人不能取到假币，应该是其天然的义务。在发生假币纠纷时，提供证据的应当是银行，而不应是取款人。取款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就否认假币是柜员机上出的，是不是一种&ldquo;霸王条款&rdquo;呢？</p>
<p>　　当然，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民警将钟某抓获，消除了这一治安隐患。但因银行的&ldquo;霸王条款&rdquo;激化了矛盾，致使100元的假币演变成了&ldquo;炸弹&rdquo;，有关部门该不该反思呢？</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财政补贴的&#8220;马太效应&#8221;亟待改变</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153746.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153746.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Wed, 13 Aug 2008 16:46:35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15374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财政补贴的&ldquo;马太效应&rdquo;亟待改变</p>
<p>　　政府在使用公共财政对民生领域加大投入时，能否改变现有以间接投资为主的方式，更多的以直接补贴的方式惠及市民？在对深圳市2008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初审时，该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减少民生投入的中间环节，提高政府投入效率。（8月13日《南方都市报》）</p>
<p>　　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提出这个建议的理由是，目前，深圳市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在投入方式上依旧以间接补贴为主，由于中间环节比较多，造成投入的效率不高，不利于人民群众直接受益。因此，建议政府认真研究民生领域支出由间接补助改为直接补助到人的方案，使民生领域的投入直接惠及人民群众。</p>
<p>　　如果就深圳一地而言，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所说的财政补贴投入效率问题，在有些人的眼里，似乎有些危言耸听的意味。但放到全国的大背景来审视，我们也许会无奈地发现，财政补贴的&ldquo;马太效应&rdquo;正在逐渐显现，政府财政投入补贴民生的方式，确实亟待改变。 </p>
<p>　　财政补贴作为政府调剂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手段，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财政补贴以&ldquo;撒胡椒面&rdquo;的方式，对所有社会成员实行&ldquo;普惠&rdquo;式的补贴，管理的成本相对较低。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财政补贴大都是针对特定群体进行的，如果依旧以间接补贴的方式，太多的中间环节，必然造成管理程序繁杂。甚至专门为农民发放的扶贫款，在从中央到百姓的过程中，有的竟成了官员的坐骑。财政补贴成了一些人眼里的&ldquo;唐僧肉&rdquo;，普通群众如何能够受益？&nbsp; </p>
<p>　　事实上，政府财政补贴针对的是部分特定群体，而这些特定群体又往往是弱势群体。&ldquo;普惠&rdquo;式的间接补贴方式，难免产生&ldquo;多的愈多，少的愈少&rdquo;的&ldquo;马太效应&rdquo;：原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曾经&ldquo;炮轰&rdquo;，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官员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属于所有学生的教育补贴，到了地方却成了少数重点学校的&ldquo;专利&rdquo;，等等。本该是帮贫扶弱的财政补贴，成了事实上的&ldquo;锦上添花&rdquo;，实在有违其调剂社会公平的原意。&nbsp; </p>
<p>　　财政补贴的目的，是要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它也是一把&ldquo;双刃剑&rdquo;，使用不好会有损社会的公平和效率。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民生领域支出由间接补助改为直接补助到人的方案，不仅让政府财政回归公共属性，有利于社会公平，也使&ldquo;财尽其用&rdquo;，提高了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不失为一种公共管理的睿智。</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上班与观赛考验管理智慧</title>
			<link>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073063.html</link>
			<comments>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073063.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高家庄</dc:creator>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7:30:11 +0800</pubDate>
			<guid>http://gaojunbo.blog.sohu.com/97073063.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上班与观赛考验管理智慧</p>
<p>　　 11日是奥运开赛后的首个工作日，广州的上班一族能否抵挡得住奥运精彩赛事的诱惑呢？记者昨日调查发现，部分公司在休息室内开通了电视直播，让员工上班观赛两不误。而在一些管理严格的企业，员工们只能偷偷溜到吸烟区，不时拿出手机查看手机报；或者不断切换电脑窗口，逃避老板的&ldquo;抓捕&rdquo;，抓住空档便瞄一眼赛程。（8月12日《信息时报》）&nbsp; </p>
<p>　　对于单位没有下达观赛禁令，并且有条件看电视的员工来说，上班期间也能通过电视直播关注赛事进程，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而家有家法，厂有厂规，一些管理严格的企业，不允许员工在上班时间看电视转播，本也无可非议。但在笔者看来，如何让员工做到上班与观看比赛两不误，其实也考验管理者的智慧。</p>
<p>　　实事求是地讲，作为一个中国人，即便他可能不是一个体育迷，但奥运会在&ldquo;家门口&rdquo;的北京举行，关注赛事进程和国内选手夺金情况，也是很自然的。当然，工厂繁忙的生产线等地方，不可能让员工边工作便看电视，但一些可以做到工作与观赛两不误的地方，力所能及地为员工观看比赛创造条件：或在工厂休息室开通电视直播，或在集中办公的办公室挂上一台电视，以满足员工的观赛需求，是极富人性化的举措。</p>
<p>　　而那些可以让员工看电视，而管理者以工作为由禁止观赛的，是不是就不会因比赛影响工作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且不说有网友特地整理出了逃避老板的&ldquo;高招&rdquo;，以手机伪装成鼠标、假装拉肚子躲进洗手间、挖开笔记本藏入手机等方法，依然可以偷偷摸摸地观看比赛，就算一点也看不到赛事转播，整日在心里惦记着比赛，还不照样是&ldquo;身在曹营心在汉&rdquo;，能提高多少工作效率呢？</p>
<p>　　在奥运会比赛期间，管理者创造条件让员工观看赛事转播，表面上看，确实是降低了工作效率。但中国有句俗话叫做&ldquo;人心都是肉长的&rdquo;。管理者为员工着想让他们观赛，他们边看比赛边心存感激，比赛结束后，肯定会用加倍的努力，主动把观赛时&ldquo;失去的时间补回来&rdquo;。既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也不因比赛而有所损失，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相反，禁止员工观看比赛，偷偷摸摸观看导致事实上的&ldquo;禁而不止&rdquo;，还伤了员工的心，可谓得不偿失。</p>
<p>　　因此，在奥运会期间如何做到上班与观赛两不误，其实也在考验管理者的管理智慧。</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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